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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情是一場偷與被偷的遊戲

標籤感情  2010-02-03 16:50
 

 

 

 聽起來惡俗的一句: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。在偷與被偷的遊戲中,岌岌可危的婚姻和感情茍延殘喘。即使得不到人,也偷了他的心,那樣的難度比整天守在這個人身邊要難得多。這個人表面上屬於你,朝夕相處,原來只不過是搭夥做飯,合夥造人。他的心卻常常被人偷走,完全不在你身上。還不如做個偷心的人,總比守著一顆不屬於自己的心好吧。
 
妻不如妾,其實是有根源的,一段文字,似更讓人恍然大悟——明媒正娶的妻,盡管地位最高,但同時負擔也最重,獲得愛情的希望也最小。妻的尊貴地位,是以犧牲愛情為代價換取的,相比較而言,妾的負擔要小得多。妾不必“規勸”丈夫,她沒有這個資格;妾不必“侍奉”翁姑,她沒有這個地位;妾不必“當家理財”,她自己只是一個被管理的對象;妾甚至不必“撫育子女”,因為教子乃是妻的職責。
 
妾的任務只有一個,就是滿足丈夫的要求,讓丈夫開心。任務不但單一,而且相對較容易完成。妾多半都有幾分姿色,能讓丈夫開心,自然也能讓丈夫更愛自己。除了會引起妻和其他妾的嫉妒外,別人是不會來說三道四的,因為那原本就是她的任務。妾讓丈夫高興疼愛,只能說明她“盡責”。
 
封建禮教既然沒有給妾那麼多“禮遇”,妾也就用不著守那麼多“規矩”。至少是在丈夫面前,用不著裝模作樣、一本正經,作淑女狀。白天在老爺、太太面前,自然要低眉垂目,屏氣靜聲,然而晚上在丈夫面前,卻無妨一“浪”。同樣的,丈夫在妾面前,也不用拘禮(妾無資格“受禮”),同樣可以放浪形骸。這樣一來,夫與妾的性關系反倒更加輕松自如,可以盡興。所以,盡管妾大多不被當成人看,但有些妾卻可以得到真正的愛情。她們往往是先被丈夫看中,動了情,才被收為妾的。比如《紅樓夢》裏賈璉把尤二姐弄到手後,便“越看越愛,越瞧越喜,不知要怎麼奉承這二姐兒才過得去”。甚至對尤二姐說:“人人都說我們那夜叉婆俊,如今我看來,給你拾鞋也不要。”所謂“妻不如妾”,此即證明。


 
在中國古代,夫之於妾,都只是玩弄甚或只是泄欲。但即使是玩弄,較之妻那種“例行公事”、“行禮如儀”,也總要多點私情,多點趣味吧!所以,夫更喜歡妾,是完全可能的事。何況妾一般都比妻年輕、比妻漂亮,在爭寵方面就更占優勢。古人雲:“娶妻娶德,納妾納色。”就連孔夫子也說:“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。”
 
這個“妾”,如今被好聽地被稱呼為情人,聽起來更浪漫,更令做了丈夫的人向往。於是黃昏時分和他在海邊牽手漫步、夜晚陪他開著車在高速公路上狂奔、一夜和他在高級酒店裏瘋狂偷歡的,一定不是那個嚴肅的要為他省錢省力的妻。在男人眼裏,既要保住愛家愛妻子的名聲,又要成全好色和喜新厭舊的本性,於是不管對妻還有沒有愛,但一定會愛情人。

 
從而也有了這樣的女人:既是妻,又是情人。這兩個角色,當然不可能在同一個男人身上上演。當她是這個男人的妻子時,盡做妻子的責任和義務,當她是那個男人的情人時,隨心所欲做她的瘋狂小女人,去偷得男人一時半刻的心,滿足在丈夫身上沒有得到的寵。妻與妾的雙重身份和樂趣,她都得到。她們樂於被偷心,更樂於去偷男人的心,偷的過程帶給她們歡愉,是作為妻子在感情缺失上的填補。


 
什麼時候開始,我們習慣了並熱衷於偷與被偷的遊戲。越來越理不清的男人和女人,越來越糾纏不解的情債和情傷,不知是因為我們越來越明白,還是我們越來越貪心。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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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

  • 淼淼
    淼淼 2010-02-03 17:31
    女人真是不值得
  • 水漾
    水漾 2010-02-03 18:56
    淼淼: 女人真是不值得
    9494
  • 天空之城
    天空之城 2010-02-03 21:15
    感情是相向交流 值不值得端看自己 外人無法得知
  • 夜光
    夜光 2010-02-04 00:24
    男人女人本來就是很奇妙的感覺
    在角度上的不同而感覺有所不同